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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金融平台非法集资超50亿,创始人被判无期

2020-07-19     来源:大国资讯   

7月17日,上海盐商集团因非法集资诈骗,被法院依法公开宣判,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消息,被告单位上海盐商集团有限公司,被告人吴友建、孔祥国等7人集资诈骗一案,对盐商集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罚金人民币7000万元;对吴友建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3000万元;对孔祥国等其余6名被告人以集资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5年至5年不等刑罚,并处200万元至50万元不等罚金。

非法集资50亿余元挥霍

法院经审理查明,2012年3月起,吴友建成立盐商集团,并担任法定代表人,其后围绕盐商集团逐步组建“壹理财”、“旺财猫”、“壹盐双创”、“中金华泰”等融资平台,以及言禹金融信息服务(上海)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言禹公司)等放贷平台。

2014年9月至2018年6月,吴友建指使言禹公司提供虚假债权资料,由“壹理财”、“旺财猫”等融资平台包装成各种理财产品,连同“壹盐双创”平台虚构的投资项目、“中金华泰”平台虚构的应收账款、信成基金违规发行的基金产品等,采用投放广告、发放宣传单、冠名赛事等方式公开宣传,承诺高额回报,通过门店、互联网等途径非法集资共计50亿余元。

上述非法集资钱款均被转入盐商集团、吴友建实际控制的银行账户,除34亿余元被用于兑付前期投资人本息外,其余款项被用于支付公司运营支出、归还债务、个人消费、放贷及投资等。至案发,造成1.6万余名被害人实际经济损失共计16亿余元。

上海一中院认为,被告单位盐商集团及被告人吴友建等7名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,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,数额特别巨大,其行为均已构成集资诈骗罪。盐商集团、吴友建等人的非法集资行为给被害人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,严重破坏了国家金融秩序,结合本案事实、性质、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,依法作出上述判决。

从上海金融新星到集资诈骗

盐商集团的覆灭要从2014年的转型金融领域开始。

2014年,盐商集团推出金融业务,并打造盐商金融·“壹理财”作为旗下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平台,主营业务覆盖金融财富、产业园区、商业房产等众多领域。

据新民晚报报道,经过一年的酝酿,“壹理财”平台上线3个月,交易额即突破1000万元。2015年,盐商金融·“壹理财”先后成为上海金融信息行业协会首批会员及理事单位、上海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首批会员单位,并获“最佳创新价值·潜质互联网金融平台”。

2015年,吴友建作为具有“互联网基因”特色的候选人,从25位金融界精英中脱颖而出,当选为2015“沪上金融创新人物”。可见当时的盐商集团着实在上海金融界占据一席之地。

早在2016年,华声晨报就揭露,盐商金融多家线下门店的理财产品涉嫌直接吸收公众资金,并有门店举行产品推广会,吸引中老年投资者。

但是,盐商集团的骗局一直持续到2018年,当年国内P2P平台接连发生爆雷,多位用户反映,盐商集团旗下的旺财猫与壹理财平台存管的资金未能按时进行兑付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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