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-12-11 来源:大国资讯
越来越多的城市推出“商改租”举措
日前,重庆市政府发布的《重庆市现代服务业发展计划(2019—2022)》(下称《计划》)明确提出:鼓励房地产开发龙头企业开展住房租赁业务,允许将商办用房等按照规定改建用于住房租赁,引进和支持发展机构化、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。
值得注意的是,近年来“商改住”在多地遭到禁止,而“商改租”则渐成趋势。对此,多位业内人士向《每日经济新闻》记者分析指出,将一些合适的商业项目转作住房租赁,既可以盘活商业物业的存量资产,也将有利于增加城市的住房租赁的供应,平抑房租价格。
“商改租”渐成趋势
对于居民住房服务,重庆市在《计划》中明确提出,加快制定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支持政策,进一步规范住房租赁交易行为,逐步完善住房租赁配套公共服务。鼓励房地产开发龙头企业开展住房租赁业务,允许将商办用房等按照规定改建用于住房租赁,引进和支持发展机构化、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。
这也意味着,重庆商办用房改成用于住房租赁正式破冰,监管机构将有条件地允许规模化的企业参与其中。
《每日经济新闻》记者注意到,重庆商办用房的空置率一直处于高位水平,库存量较大。据世邦魏理仕发布的《2019年第三季度重庆房地产市场报告》显示,截至今年第三季度,重庆写字楼总存量为468万平方米,空置率为30.2%;第四季度预计还将迎约8万平方米的新增供应。
世邦魏理仕预测,未来三年,重庆写字楼市场新增供应较预期显著减少,至2023年市场存量增长不到30%。究其原因,一方面近期诸个写字楼项目转变用途,改为酒店、公寓或商业,或减少写字楼业态占比;另一方面,部分写字楼业主推迟入市、谨慎择时,或直接寻求整栋交易契机。至此,重庆写字楼市场逐步迈入存量时代。
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教授、博士生导师刘璐向《每日经济新闻》记者表示,在当前全国大部分城市商业物业库存较大、去化周期较长的情况下,将合适的商业项目转作住房租赁,既可以盘活商业物业的存量资产,也有利于增加住房租赁供应量,平抑房租价格。
事实上,在重庆之前,北京、上海、广州、深圳等城市已经出台了鼓励“商改租”的相关政策,为库存的商办性质用房提供了一条新的出路,“商改租”也渐成蔓延之势。
《计划》对房地产的表述 重庆市人民政府官网截图
多地禁止“商改住”
“商改租”与“商改住”虽只有一字之差,但区别巨大。
今年11月15日,佛山市住建局发布通知禁止商办变公寓。今年8月,厦门已出台文件,禁止商办改住宅。
《每日经济新闻》记者统计发现,自2017年以来,包括北京、上海、广州、深圳、天津、南京等十余个城市纷纷发布政策限制“商改住”。而这些政策的共同点便是:不得将擅自将商业办公类项目改变为居住用途。
在“商改住”全面受阻的同时,“商改租”却在不少城市得到鼓励。
2016年6月,国务院办公厅发布《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》(下称《意见》),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,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积率不变,土地用途调整为居住用地,调整后用水、用电、用气价格应当按照居民标准执行。
该《意见》发布后,广东、吉林、四川、海南、辽宁、江西、福建、河北、陕西、贵州、新疆、宁夏等多个省份纷纷公布细则,逐步放开“商改租”。
在四个一线城市中,深圳是最早进行“商改租”的。
2017年10月,深圳市政府在《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》中提出,“在符合城市规划和公共配套要求的前提下,经行政主管部门同意,允许已建成并空置的商业建筑以宗地为单位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,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积率不变并按规定调整土地用途,调整后用水、用电、用气价格应当按照居民标准执行,
越来越多的城市推出“商改租”举措。
日前,重庆市政府发布的《重庆市现代服务业发展计划(2019—2022)》(下称《计划》)明确提出:鼓励房地产开发龙头企业开展住房租赁业务,允许将商办用房等按照规定改建用于住房租赁,引进和支持发展机构化、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。
值得注意的是,近年来“商改住”在多地遭到禁止,而“商改租”则渐成趋势。对此,多位业内人士向《每日经济新闻》记者分析指出,将一些合适的商业项目转作住房租赁,既可以盘活商业物业的存量资产,也将有利于增加城市的住房租赁的供应,平抑房租价格。
重庆市人民政府官网截图
“商改租”渐成趋势
对于居民住房服务,重庆市在《计划》中明确提出,加快制定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支持政策,进一步规范住房租赁交易行为,逐步完善住房租赁配套公共服务。鼓励房地产开发龙头企业开展住房租赁业务,允许将商办用房等按照规定改建用于住房租赁,引进和支持发展机构化、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。
这也意味着,重庆商办用房改成用于住房租赁正式破冰,监管机构将有条件地允许规模化的企业参与其中。
事实上,在重庆之前,北京、上海、广州、深圳等城市已经出台了鼓励“商改租”的相关政策,为库存的商办性质用房提供了一条新的出路,“商改租”也渐成蔓延之势。
《计划》对房地产的表述 重庆市人民政府官网截图
多地禁止“商改住”
“商改租”与“商改住”虽只有一字之差,但区别巨大。
今年11月15日,佛山市住建局发布通知禁止商办变公寓。今年8月,厦门已出台文件,禁止商办改住宅。
《每日经济新闻》记者统计发现,自2017年以来,包括北京、上海、广州、深圳、天津、南京等十余个城市纷纷发布政策限制“商改住”。而这些政策的共同点便是:不得将擅自将商业办公类项目改变为居住用途。
在“商改住”全面受阻的同时,“商改租”却在不少城市得到鼓励。
记者查阅发现,各地出台“商改租”的政策依据主要来自于国务院2016年下发的一纸文件。
2016年6月,国务院办公厅发布《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》(下称《意见》),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,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积率不变,土地用途调整为居住用地,调整后用水、用电、用气价格应当按照居民标准执行。
该《意见》发布后,广东、吉林、四川、海南、辽宁、江西、福建、河北、陕西、贵州、新疆、宁夏等多个省份纷纷公布细则,逐步放开“商改租”。
在四个一线城市中,深圳是最早进行“商改租”的。
2017年10月,深圳市政府在《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》中提出,“在符合城市规划和公共配套要求的前提下,经行政主管部门同意,允许已建成并空置的商业建筑以宗地为单位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,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积率不变并按规定调整土地用途,调整后用水、用电、用气价格应当按照居民标准执行,改建后的住房仅限租赁或整体转让,不得分割转让或以‘以租代售’等形式变相分割转让。